使用圖書館規則:
1. 須穿著整齊校服及依照開放時間進入圖書館
2. 嚴禁在圖書館內飲食
3. 書包、水壺、食物等物品,應放置在圖書館門外的雜物架上
4. 私人貴重財物,應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圖書館不負任何責任
5.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嬉戲、攀爬或追逐,違者即被趕離圖書館或受到處分
6. 家長如無特殊理由,不得進入圖書館(工作人員除外)
7. 圖書館之物品應小心使用,閱後放回原處
8. 未經辦妥手續而私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
9. 為保持個人衛生,使用圖書館後請洗手
10.所有學生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視作觸犯校規處理
11.圖書館之規則,圖書館可每年作出修訂,以保障圖書館之服務水準
借、還書及續借規則:
1. 借書証不可轉借他人使用
2. 憑借書証,學生可每次借書兩本,限期14日內歸還。學生須留意所借書籍之還書日期,並依時歸還。
3. 圖書館開放時間以外,如需還書,可把歸還書籍投進圖書館門外的還書車內。
4. 逾期還書,將每本每日罰款$0.50,設3天寬限期。如過寬限期而仍未歸還書籍,則須全數繳付罰款。最高罰額為$25.00。超過罰額而仍未歸還,圖書館將視作使用者遺失圖書處理。
5. 如使用者遺失圖書,將獲發遺失圖書通知書,遺失者以該書價值相約的圖書一本作賠償。賠償之圖書,作捐贈圖書處理
6. 借還書時請確定手續處理好後方可離開
7. 借閱之書籍,只可續借一次(蓋上紅色還書日期印表示已續借一次)
8. 如發現書籍有損壞,須立即通知圖書館主任
9. 介紹期內的書籍或蓋有『參考書籍』字樣的書籍,不得外借
10. 報章 / 兒童雜誌 / 剪報 / 專題研習作品 / 立體圖書 / 多媒體資料只供館內使用
多媒體資源使用規則:
聆聽資源
1. 所有聆聽資源,不得外借。
2. 留意圖書館聆聽節目表,預約所需節目,並按約定時間準時出席,逾時需另約時間,圖書館不作補聽安排。
3. 聆聽節目只安排在逢星期二、三、五之午膳小息時段播放。
4. 聆聽後,請將聽筒交回櫃位圖書館管理員處理。
5. 學生不得自備光碟使用本館聆聽器材。
電腦光碟
1. 所有電腦光碟,不得外借。
2. 學生可預約使用電腦光碟,同時,圖書館將於約定時間預留電腦供使用者使用。
3. 只有未經預約之電腦(除A、B電腦),可供同學用作上網自學/閱讀用途。
4. C、D、E、F電腦為電腦光碟專用電腦。
5. 未經預約之學生,不得使用已預留之電腦。
6. 學生預約後必須依時出席使用,逾期需重新預約。
7. 電腦使用後毋須關機,更不用取下已安裝之軟件。
8. 使用者必須遵守電腦枱上之電腦使用規則,違者即被終止使用電腦的權利,甚或受到處罰。
影視光碟
1. 所有影視光碟,不得外借。
2. 所有影視光碟,只供教職員借用。
圖書証:
1. 所有本校新生均獲發光明英來學校中央圖書館借書証,此借書証有效期至該學生
畢業或離校為止。
2. 本學年內,本校舊生仍可使用光明學校下午校借書証。
3. 如有拾獲請交回本校圖書館。
4. 遺失圖書証可向本館報失,並辦理補領手續:填妥表格後連同所需費用$6交回圖書館,待新証預備好後,將有專人通知學生到圖書館領取。
5. 圖書館將於每月第10日著手處理補領新証手續,處理後約2-3星期,補發新証。
期間學生將無法享受圖書館借書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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